商标

泰国的商标保护

Ananda Intellectual Property 可以帮助保护您在泰国和世界各地的商标。

以下是与泰国商标保护相关的常见问题回答。可在此处下载我们的《泰国商标申请指南》,在这里查看《泰国商标法》的英文译本。

 

在泰国注册商标必须满足三个要求:该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法律不禁止并具备可用性(即与已经注册的商标不相似或不相同)。

 

显著性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泰国被视为具有显著性的商标必须具有下列一个或多个特征:

在泰国长期广泛使用的商标,即使不符合上述要求,也可能被视为具有显著性。为证明商标因其使用而具有显著性,申请人必须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据,如广告、发票、目录等的复印件。

对于可能无法通过显著性要求审查的商标,可以提交免责声明,放弃将非显著性要素作为商标的一部分。常见的放弃要素包括通用的描述性词语,如“公司”,以及地理名称,如“曼谷”。

Ananda Intellectual Property 的部分知识产权战略服务中,包括商标可注册性的注册前咨询以及对通过显著性要求的建议。

法律不禁止

根据《商标法》和《部长条例》的规定,明令禁止注册某些类型的商标,包括:

  • 违反公共秩序、道德或公共政策的商标;
  • 商标与部长公告中规定的知名商标相同或非常相似,导致公众可能对物品的所有人或原产地产生混淆;
  • 受地理标志法保护的地理标志;
  • 泰国国旗、皇家标准旗或官方旗帜、外国或国际组织的国徽和旗帜;
  • 商标相同或类似泰国政府、泰国政府公营企业机构、泰国其他政府机关、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举办的贸易展览会或竞赛授予的奖章、奖状或证书或任何其他标志;除非该奖章、奖状、证书或标志实际上已授予商品申请人并与商标结合使用;
  • 国家武器或徽章、皇家印章、官方印章、却克里徽记、皇家命令和装饰品的徽章和标志、公章、部委、局、司或省的印章;以及
  • 皇家名称、皇家字母组合、皇家名称或皇家字母组合的缩写、国王、王后或王位继承人的画像、代表国王、王后或王位继承人或皇室成员的名称、词语、术语或标志。

针对法律可能禁止的商标注册,Ananda Intellectual Property 可为客户提供注册前建议。

可用性:与其他商标不相同或不相似

法律禁止注册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虽然同一性可能很容易确定,但禁止的相似性程度则更难判断。

虽然是否可注册最终由主管部门决定,但商标所有人可以提前检查商标的可用性,以此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成本。

在递交商标申请之前,可以进行相同性搜索、相似性搜索(包括泰语商标的标音)或设备(徽标)搜索。在确定商标在泰国的可用性时,应该检查与寻求保护的商品或服务类别相关的产品/服务类别。例如,食品和饮料产品的商标不得与饮食业的服务商标相似或相同。

我们还建议检查商标的翻译和音译,避免混淆或相似的风险。

Ananda Intellectual Property 提供可用性搜索和商标专家咨询服务,[并列入知识产权战略计划]。

在泰国递交商标申请的要求与其他国家相似。但是,对于产品和服务的分类以及向知识产权局支付的费用,有更具体的规定。

文件要求

在泰国递交商标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文件和信息:

  • 申请人的全名、地址、国家和活动/职业
  • 商标的电子样本(建议尺寸为 5×5 cm)
  • 要保护的商品和服务清单
  • 经公证的委托书(适用于外国申请人)
  • 泰国委托书和泰国企业证书或身份证复印件(仅限泰国申请人)
  • 优先权文件的翻译(如果要求优先权)

大多数情况下,Ananda Intellectual Property 可以在 48 小时内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文件并递交商标申请。如果在递交申请时缺少某些必需的文件,我们可以帮助申请授权,以便稍后补交相关文件。

产品和服务的分类

泰国在商品和服务清单方面遵循国际商标分类(尼斯分类)的总体框架,但是也有一些重要的具体规定。

泰国不允许使用宽泛的产品或服务描述。例如,“服装”或“化妆品”为不可接受的描述,根据泰国产品和服务分类,应详细描述为“裤子”、“衬衫”或“T 恤”。泰国的注册官经常会对产品和服务描述提出异议,因此最好在递交前进行检查,解决和规避可能出现的异议。异议必然导致客户付出更多的时间和成本,还会导致商标申请起诉变得更复杂,出现延期。

泰国的分类中增加了一些具体的当地产品(如外来食品)

Ananda Intellectual Property 可以在商标申请递交前审查产品和服务描述,提供建议。

官方收费

寻求保护的产品或服务的清单情况,决定了需要提交的申请数量和需要支付的官方费用。泰国不允许在一份申请中提出多类申请。因此,同一商标可能需要单独提交多份相关申请,必须为寻求保护的每一类产品和服务填写申请表。

为申请中指定的每项产品和每项服务支付的官方费用(政府费用),将支付给知识产权局。因此,在泰国申请和注册商标的费用,与寻求保护的产品和服务项目的数量成正比。

商标搜索

在泰国提交商标申请之前,强烈建议您进行商标可用性搜索。由于商标申请的审查通常需要最多九个月的时间,因此了解商标的可用性(通过进行商标搜索),可以帮助商标申请人提前评估其商标申请是否可以注册。

在递交商标申请之前,可以进行相同方面和相似方面的搜索(包括泰语商标的标音)或设备(徽标)搜索。建议检查商标的翻译和音译,避免混淆或相似的风险。

Ananda Intellectual Property 可在24 小时内完成商标搜索。

优先权要求

泰国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和《巴黎公约》的签约国。因此,可以根据在世贸组织其他成员国或《巴黎公约》其他签约国提交的商标申请,获得商标优先权(最长六个月)。

商标代理人的委任

商标申请人或代理人必须在泰国有住所或办事处。如果申请人居住在泰国境外,必须指定当地代理人并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泰国是《马德里协定》的签署国。因此,可以根据国际商标体系(马德里体系)或通过当地居民(例如指定的当地商标代理人)进行泰国注册指定。

泰国商标申请注册程序平均需要九至十八个月,包括四个主要程序阶段:申请、审查、公布和注册。

将一份准备妥当的商标注册申请表和所有必要的文件提交给 DIP,申请人将获得一个申请号,然后由注册官进行审查。
如果文件(如委托书或企业证书)或信息缺失,可能会要求之后补交。但是,如果没有寻求保护的产品/服务类别样品商标或规格,则不能递交申请。申请卷宗必须完整,提供所有缺失的信息和文件,否则注册官不会审查商标。除非递交日期优先,否则最好在递交前确保申请资料尽可能完整。不完整和准备不当的申请可能会严重延长注册时间。

提交完整的申请(包括所有必需的文件和费用)后,商标注册官将对其进行审查,评估该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法》的要求(显著性、法律不禁止以及可用性)。审查过程通常在申请之日后的九个月内完成。
如果注册官要求对申请提供补充资料或进行修改,这种要求通常通过“审定书”通知提出。如果注册官反对注册,会发送一封正式拒绝信,附上拒绝依据的声明。
如果注册官没有提出异议或要求修改,申请将进入公示阶段。

在《商标公告》中公示商标申请后,会提供 60 天的期限,第三方如有异议,可在这段时间向注册官递交必要的文件反对商标注册申请。
如果在 60 天期限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注册官将继续商标注册程序。
如果有人提出异议,商标申请人必须在收到异议副本后 60 天内向注册官提出抗辩声明。如果未能在 60 天内提出抗辩声明,将导致商标申请被撤销。
在提出抗辩声明后,注册官根据异议的具体情况作出决定,然后把结果通知当事方。在这一阶段,注册官可以为任何一方作出决定:接受注册申请或基于异议的理由拒绝注册申请。任何一方均可就注册官的决定向商标委员会提出上诉,随后向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上诉。

在 60 天的公布期结束或申请人驳回异议后,注册官将发出支付注册官方费用的要求。申请人必须在 60 天内付清这笔费用。注册商标自申请日(或优先权申请的提交日)起在泰国的保护期为十年,可续展十年。

注册商标必须在十年期满前的九十天内续展。未能续展注册将导致商标失效。每项产品/服务都需要缴纳续展费用,必须在提交续展申请时结清。

商标注册申请可能会受到注册官或第三方的反对,或者在下文详述的特定条件下被撤销。

审定书
注册官可出具一份或多份审定书。注册官可以拒绝申请,理由包括:与知名和/或注册商标没有显著差别、特征相同/相似、存在有悖于公共道德或任何其他违反法律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委员会提出上诉,对注册官的决定提出异议。申请人还有权就商标委员会的决定向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上诉。

注册官还可以请求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修改,包括产品/服务说明、免责声明、商标定义或使用知名特征的附加证据。通常建议申请人遵守此类修改要求。但也可以根据情况需要,直接或在商标委员会面前对注册官的修改请求提出异议。
在提交修改后,注册官会对其进行审查,如果没有其他异议,将公示商标注册申请。
异议

异议程序适用于未决的商标申请(即已经公布但尚未注册的商标申请)。
商标申请在《商标公告》上公布后,任何一方如果对该商标拥有更优权利或者认为该商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例如违背道德),都可以对申请提出异议。此类异议必须在商标申请于《商标公告》中公示后 60 天内向注册官提出,必须说明提出异议的理由。
如果有人提出异议,注册官必须立即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必须在收到异议副本之日起 60 天内,针对异议提交抗辩声明。

注册官应在大约2-3个月内向对方当事人发送抗辩声明的副本。注册官可要求对方当事人或申请人提供补充陈述、书面解释或证据。

注册官在做出决定后,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申请人或对方当事人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60 天内,就注册官的决定向商标委员会提出上诉。在商标委员会做出决定后 90 天内,可向知识产权法院提出对该决定的上诉。

撤销
《商标法》规定了商标申请已接受注册后,可通过两种方式撤销:向商标委员会提起撤销诉讼(提出申请时未满足注册要求或注册商标未被使用),或向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 (IPIT) 法院提起撤销诉讼。商标委员会
如需向商标委员会提起撤销诉讼,在商标注册时出现以下情况时,任何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注册官均可向商标委员会申请撤销任何商标:

  • 没有显著性;
  • 含有或包含被禁止的特征;
  • 与其他已注册商标属于同一类别或者不同类别、但具有相同特征;
  • 与其他注册商标非常相似,导致公众无法分辨采用其商标、具有相同特征的同类或不同类商品所有人或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解;或者
  • 该商标未被使用(见下文)。
    此外,任何人如认为某商标违反公共秩序或公共政策,可向商标委员会申请撤销该商标注册。
    申请人可在商标委员会做出决定后 90 天内,就商标委员会的决定向 IPIT 法院提出上诉。
    IPIT 法院
    为了向法院提起撤销诉讼,在以下情况中,任何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注册官均可请求法院撤销注册商标:
  • 自注册官同意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任何一方如果证明其与商标有利害,都会比商标的注册所有人享有更有限的商标权利,或
  • 证明在申请撤销时,该商标已成为某些种类或类别商品的通用商标,以至于该商标已失去其作为商标在该行业或公众眼中的意义。

泰国不需要商标使用的证据来维持对注册商标的保护。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以下情况中,商标申请可能会因未使用而被撤销:

  • 证明在注册时,商标所有人未将该商标用于为之所注册商品的善意意图,或
  • 在商标注册后,该商标并未真正用于其注册的商品,或
  • 在申请撤销之前的三年内,该商标并未真正用于其注册的商品

因不使用而撤销商标的情况极为罕见。如果商标申请人能够证明此等不使用是由于交易中出现了特殊情况,并非有意为之或放弃为之注册的商品,这种撤销申请通常会被驳回。

商标侵权行为在过去几年中显著减少。泰国不再被列入美国特别 301 观察名单,最近的立法也改善了在线执法的力度。

1997 年成立的中央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IPIT 法院),是一家用于帮助遭受侵权商标所有人的专门法院。如今,该法院每年处理 2000 多起商标侵权案件。

未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都可以在泰国使用。不过,注册可加快执行过程,大大降低了执行成本。注册也有助于减少侵权行为的可能性。

未注册商标

未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可以提起民事和刑事诉讼。

《商标法》和《民商法典》规定可对未注册商标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假冒未注册商标相关产品的被告,原告可以寻求禁令或设法追偿损害赔偿。

《刑法典》也规定了刑事执法。但针对假冒产品罚款金额较小,并没有太大威慑作用,除非明确证明实际侵权和不诚信。

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可以提起行政和司法途径起诉。

行政诉讼包括异议、撤销和通过知识产权局进行的替代性争议解决程序。

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替代性争议解决程序,包括侵权人和原告之间的调解。尽管替代性争议解决是一种具有成本效益的程序,但它很少使用,因为原告通常更希望进行刑事执法。

司法诉讼包括刑事和民事诉讼。

泰国商标侵权执法工作中大部分都是刑事诉讼。这是一种成本效益高、快速有效的补救措施。

刑事诉讼过程首先向警方提起刑事诉状,由警察向法院申请搜查令。如果签发了逮捕令,警察就会进行突击搜查,收集侵权证据并逮捕侵权人。

泰国有以下几个执法机构:

  • 特别调查局,成立于 2002 年 10 月
  • 经济犯罪调查司,商标所有人广泛使用的专门警察部门
  • 大都会警察局 (Metropolitan Police Bureau)
  • 省警察局 (Provincial Police Bureau)
  • 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突击搜查之后,案件被送交 IPIT 法院的检察官,该法院通常在检察官向法院提交案件后一年内作出刑事案件判决。对于 IPIT 法院的判决,可以上诉到最高法院。

《商标法》规定了对商标侵权的最高处罚(最高四年监禁和/或不超过 400000 泰铢的罚款)。对假冒商标的最高处罚是:最高两年监禁和/或最高 200000 泰铢的罚款。

注册商标所有人也可以根据《民商法典》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但在泰国的商标侵权民事诉讼很少。大多数情况下,提出损害证据都非常困难。从战略上讲,民事诉讼有助于采取初步措施。例如,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法院下令保存与指称的侵权行为有关的相关证据(Anton Piller 命令)或申请强制令。

边境措施

边境措施只用于打击进出口的假冒商标和盗版产品(以及在某些情况下过境的货物)。

尚不清楚《海关法》是否为遭受专利侵权的产品提供保护。商标所有人或其在泰国的代表可以向海关提交商标通知,请海关官员扣押并起诉侵权人。海关也可以申请扣留可疑货物。在产品被没收的情况下,商标所有人必须在 24 小时内确认被没收的产品是否为假冒。

此外,海关官员还会定期开展职权范围内的执法行动。由于海关未设有商标注册处,商标所有人必须向海关提供其在泰国代表的最新联系方式。这样有助于及时检查可疑的假冒产品。

泰国海关通常会根据侵权/商标商品的市场价值处以罚款。

我们的律师可以帮助品牌所有人与泰国海关官员建立联系,对其进行培训,帮助他们识别假冒商品。

Ananda Intellectual Property 的员工在处理执法事务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

请访问我们的知识产权调查知识产权诉讼页面,以获取更多信息

在泰国,如需修改商标申请,通常需要由注册官或商标委员会提出要求,或根据法院判决进行修改。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可以自愿对商标申请进行修改。
例如,申请人可以决定从商标申请中删除产品或服务、更新联系方式、更改备案的商标代理人或者添加其商标的含义(翻译)。
申请人也可以转让或许可其商标申请,如下所述。

转让

无论是已注册申请还是未决申请,商标申请都可以转让给其他人,也可以由其他人继承。《商标法》特别要求转让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向注册官备案。转让契约必须由受让人和转让人签署,明确指出应转让哪些商标申请。

许可和特许经营

注册商标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许可或特许协议获得许可,在注册官处妥为备案。应该注意的是,泰国的商标许可和特许经营规则相当严格。例如,许可或特许经营协议必须包含具体条款,如许可方对被许可方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控制。